8月14日,《上海碳市場全面深化改革行動方案(2026—2030年)》(下稱“行動方案”)正式發布。根據行動方案,上海要建成規則完善、誠信透明、廣泛參與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管理體系,逐步形成以碳市場為主體的碳定價機制,將上海碳市場打造成為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碳交易、碳金融、碳定價和碳創新中心。
行動方案明確,上海要實施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提質增效行動、溫室氣體自愿減排引導激勵行動和碳市場創新能力協同提升行動等三大行動,共提出16條具體舉措。
一位碳市場行業資深人士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與今年3月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行動方案在實施細則上有了顯著突破,不僅明確了納管范圍擴大的具體路徑,還對有償分配比例等關鍵指標設定了量化的時間節點,特別是在退出行業配額結轉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更明確規定。這些制度性安排為上海碳市場的長期穩健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其中,圍繞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提質增效,行動方案明確,上海將建立同碳排放總量與強度雙控制度相銜接的碳排放配額分配制度,對碳排放總量相對穩定的行業試點實施配額總量控制,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預留發展空間。同時,上海將穩妥有序提高有償分配比例。到2027年,納管單位配額有償發放比例控制在8%以內;到2030年,配額有償發放量占配額總量的比例進一步提高。
同時,上海將分階段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范圍。按照“降門檻,擴類別,增種類”的推進方式實施市場擴圍。自2026年起,石化化工等高載能行業、數據中心的納管門檻降至年排放1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水上運輸業的納管門檻降至年排放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自2028年起,年排放1萬噸及以上二氧化碳當量的高等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納入市場管理并逐步實施碳排放配額管理。研究氧化亞氮、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納入市場管理。
為引導激勵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上海將推動企業自主碳減排。支持和鼓勵企業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自愿披露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將企業披露的相關信息作為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重要參考。同時,上海將推動形成個人碳信用評估體系,探索碳信用在綠色金融、綠色消費等領域的應用。
為協同提升碳市場創新能力,上海將豐富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支持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依法合規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活動、碳排放權現貨及衍生品交易。研究符合監管要求的境外機構投資者使用跨境人民幣參與上海碳排放權交易。探索個人參與碳交易的模式與路徑。有效發揮綠色金融政策支持作用,不斷豐富碳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推動碳金融規模持續增長。支持將上海碳市場交易的碳資產納入金融機構合格擔保品范圍。
同時,上海將創新碳市場與綠色金融市場協同機制。對標綠色金融管理體系,推動建立碳市場與綠色金融市場的信息互通互認機制。研究建立基于企業碳績效的碳賬戶體系,與綠色投融資形成聯動機制,推動碳定價在綠色投融資中的應用。此外,上海將支持和培育一批專業性高、創新力強、影響力大的技術服務機構。豐富專業人才市場供給,加強碳管理、碳核算、碳核查、碳交易、碳咨詢等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中創碳投數據顯示,7月末,上海碳市場碳價為62元/噸,環比呈現下跌行情。上述人士表示,由于2025年度配額分配方案已在行動方案發布前落地,配額分配仍相對寬松,這可能對短期碳價形成下行壓力。2026年以后,在行動方案引導下,建議相關部門在制定2026年度及后續政策時,可充分借鑒其他試點碳市場的實踐經驗:一是在配額有償分配環節,審慎考慮政府拍賣比例;二是在綠電綠證核算方面,審慎評估其對控排企業碳排放核算的實際影響;三是在配額分配方面,可考慮對歷史配額盈余較多的重點排放單位實施差別化分配政策,適度收緊其免費配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