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方大集團董事長熊建明圍繞護航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建立民營企業家創新容錯機制、推進高層建筑幕墻安全管理等議題,提出多項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方大集團董事長 熊建明
熊建明認為,步入“十五五”時期,民營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離不開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對此,熊建明提出四項具體建議。第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督促各地全面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杜絕隱性壁壘,讓法治紅利真正轉化為企業獲得感。第二,強化產權與創新司法保護,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數據產權、商業秘密的司法保護,細化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適用規則,完善鼓勵創新與寬容失敗的司法認定標準。建議嚴格區分探索失誤與失職瀆職,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第三,規范執法檢查,監督涉企檢查“減次數、并事項、優流程”,推廣非現場監管與信用監管,完善賬款清欠長效機制。第四,強化權益救濟,整治違規異地執法、違法查扣凍等問題,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
此外,針對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需求,熊建明建議加強涉外法治能力建設,提升涉“一帶一路”及跨境貿易的司法保障水平,維護國家發展利益。
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夯實科技自立自強根基方面,熊建明建議要進一步優化創新法治環境,寬容善待民營企業家創新。他建議在創新前沿領域借鑒歐盟和新加坡的“沙盒監管”機制,“法無禁止即可為”,允許企業在特定的期限內突破現行規則,給予企業試錯空間,形成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氛圍。
熊建明還對城市基礎設施安全傾注了大量關注。近年來,我國超高層建筑體量位居世界第一,200米以上建筑已超1350座。隨著大量建筑進入“老齡化”階段,幕墻性能下降帶來的安全隱患日益凸顯,已成為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潛在風險。
針對這一現狀,熊建明提出多項改善建議。第一,建議制定《全國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管理條例》,明確安全責任主體與檢測標準。在法規制定過程中,可充分吸收地方先進經驗,同時,要明確各部門的監管職責,建立多部門協同聯動的監管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第二,壓實主體責任,將幕墻安全納入常態化監管,建立動態信息臺賬,強化屬地社區的網格化管理,解決定期檢測難落實的問題。第三,強化科技賦能,響應“人工智能+”號召,鼓勵運用AI、無人機、物聯網傳感器進行巡查,并推廣“體檢+保險+監測”的社會化治理新模式。第四,完善資金保障,明確幕墻維修可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并針對老舊建筑的維護探索政府補貼、業主自籌的多渠道籌款機制。
